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王焱尧 通讯员潘志锋)4月21日,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府、鄂城区政府在市发改委主持下,签订《关于长港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上游梁子湖区水质等保护不力,将补偿鄂城500万元,保护“给力”,鄂城区则横向补偿上游梁子湖区500万元。
这是鄂州市首条在河流上下游开展横向生态补偿的试点,也是鄂州市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力举措,标志着长期饱受诟病的长港河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进入一个上下游“相互约束”的全新阶段。
长港是鄂州市的第一长河,全长90里,流经梁子湖区东沟镇,鄂城区杜山镇、长港镇、樊口街道等四个镇街,连接着长江与梁子湖。梁子湖区和鄂城区,按照权责对等、合理补偿的原则协商达成共识。
根据补偿协议,2021—2023年,梁子湖区、鄂城区各出资500万元共同设立长港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根据公布的上一年两地交接断面地表水高锰酸盐、氨氮、总磷等3项指标环境自动监测结果,测算水质补偿指数;根据鄂州市水资源公报公布的上游上一年度的用水总量、工业和生活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测算水量水效补偿指数。
水质补偿指数和水量水效补偿指数按8:2的权重计算生态补偿指数,若生态补偿指数<1,下游鄂城区拨付给上游梁子湖区500万元资金;
若生态补偿指数>1或上游出现重大水污染事故或交界断面水质不能满足国家、省、市要求的断面水质目标或上游区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未优于省、市下达的水资源消耗双控指标,上游梁子湖区拨付给下游鄂城区500万元资金。
鄂州市发改委主任胡太平说,鄂州市将合力指导推进两区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基础上,落实联防联控、合力治污责任,共同保护长港河流域水质。同时,在积累总结长港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保护机制扩大应用到市域内薛家沟、新港河等流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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