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吕鉴蕾)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公布2021年首张罚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被罚17.22万元。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成立于1998年,注册地址为鄂州市滨湖北路1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负责人为项久斌。
罚单列明,该行存在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报表、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两项违法违规事实。为此,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对该行处以警告并罚款17.22万元。
处罚公告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官网)
延伸阅读: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 的12中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 0153-2017,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有以下12中情形:
1.脏污 人民币纸币在流通过程中自然磨损、老化,使票面整体颜色改变。
2.污渍 人民币纸币在流通过程中因受到侵蚀,形成票面局部污渍,印刷区域出现多处污渍,影响防伪功能的。
3.脱墨 人民币纸币票面出现部分或全部褪色,影响防伪功能的。
4.缺失 人民币纸币票面缺损,影响防伪功能的。
5.粘贴 人民币纸币票面粘贴有胶带、纸张及其他物质,无法在不损害票面的情况下除去,影响防伪功能的。
6.撕裂 人民币纸币票面撕裂,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7.拼接 一张人民币纸币损坏为2部分(含)以上,通过粘贴等方式,按原样连接的。
8.变形 人民币纸币形状、尺寸发生变化,票幅长边与标准规格相差2%以上,或票幅宽边与标准规格相差4%以上的。
9.涂写 人民币纸币票面出现人为的文字、图画、符号或其他标记,影响防伪功能的。
10.皱折 人民币纸币票面出现皱褶、折痕,票面出现贯穿纸币的明显折痕,折痕处纸质变软、起毛的。
11.绵软 人民币纸币纸质变软、结构损坏,明显失去挺括度。
12.炭化 人民币纸币因受高温作用,形成票面局部纸张炭化,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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