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刘璐 通讯员刘传忠)5月6日,记者从鄂州市发改委获悉,《鄂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鄂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标准清单》日前已进行了第13次更新,部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公布的清单中,主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清单等。更新内容主要是部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已经放开或取消,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降低,增加中央立项的信息公开处理费等。
其中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 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由原来的在1-5元/小时之间改到在2-3元/小时之间。取消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0.80元/千瓦时。
具体收费标准清单请下载附件:http://fgw.ezhou.gov.cn/xwzx_1411/tzgg_1413/202105/P0202105065445508391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