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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毒品冒充保健品躲避海关检查,英山两男子被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19:23 来源: 荆楚网

抓获犯罪嫌疑人。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熊子璇 通讯员熊潇)将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伪装成保健品,利用快递逃避海关检查,多次来回倒运迷惑警方视线......5月8日,记者从黄冈市英山县公安局了解到,近日,该局警方查获一起邮寄毒品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获三唑仑18片以及咪达唑仑斤13瓶。

4月24日,英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到福建警方协查通报,请求调查一个从海外寄往英山的可疑快递。警方初步调查发现,快递以保健品的名义顺利过关,包裹里装的则是国家管控精麻类药品。遂迅速对包裹收件人展开走访调查,很快就锁定犯罪嫌疑人“张先生”的真实身份信息。

包裹中的国家管控精麻类药品。通讯员供图

原来,这位“张先生”本名姓黄。4月25号中午时分,黄某现身。但黄某的反侦查意识极强,当注意到周遭人员比较密集后,果断开车离开了快递柜附近。经过研判,专案组确定了黄某的行车轨迹以及具体位置,就在黄某准备下车的瞬间,专案民警飞身上前,将他按到在地。专案组民警即刻对黄某展开审讯,并对另一名嫌疑人袁某展开同步抓捕。

28号凌晨,警方乘胜追击,在黄某藏身处抓获其同伙袁某,并查获涉案三唑仑18片和咪达唑仑斤13瓶。目前黄某及其同伙已被英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案件中所查获三唑仑和咪达唑仑都属于我国管制的精神药品。

【责任编辑:王会(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