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熊子璇 通讯员吴芳)5月12日,记者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因机动车在异地尾气排放不合格,19辆黄冈牌照机动车被曝光。
随着国家强制减排、促进环保的政策逐步推行,各地区陆续加强了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检查和控制。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4月,经其他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检测、入户监督抽查及路检路查等方式,发现黄冈牌照的机动车,有19辆尾气排放不合格。
为此,上述负责人提醒,请被通报号牌车辆驾驶员或车主(车牌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车辆维修并进行排放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附: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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