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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案件办结关怀不结 检察官为司法援助对象送去救助金和慰问金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5日15:59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周晶晶、姚钟炼、余汛芳)“感谢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和爱心企业,谢谢你们对我们一家的关心和帮助,你们的及时救助让我重新树起面对生活的勇气,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了希望……”近日,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志顺与武汉金牛管业公司副总经理刘红星、人民监督员韩家楚等,一同来到司法救助对象高某某家中回访,刘红星还带去了企业的慰问金。

2020年9月,高某某和母亲李某某、女儿宋某某搭乘网约车外出,突然一声巨响,她们所乘坐的网约车撞上了前方正在作业的重型洒水车。母亲李某某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高某某和年仅1岁的小女儿身受重伤。

治疗中,高某某摘除了脾脏,目前只能在家休养无法工作;年仅1岁的女儿存在严重的脑外伤后遗症,后期持续治疗需要花费高额医疗费。而网约车司机因经济困难仅能给付赔偿1万元,所在平台也只垫付了部分急救费用。

此时,有双手给这个不幸家庭托起希望。汉阳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经审查认为,高某某系刑事案件被害人,且未能及时获得民事赔偿,家庭生活面临困难,符合因案致贫情形,建议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由副检察长梁志顺接手此案。为尽快帮助高某某一家解决困境,该院启动快速办理机制,梁志顺带领干警,仅用7天时间完成了走访调查、案件审查、救助金申请等工作,将7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高某某的手中。

汉阳检察院将司法救助金送到了高某某手中。

拿到救助金,高某某哽咽地说道:“十分感谢检察院和检察干警的关心和帮助,自从我们家出了这么大的事,非常困难,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收到救助金,我们真实感受到了国家给予的温暖,给了我们开始新生活的希望。”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案件办结、关怀不结”。司法救助不是简简单单的发放救助金,汉阳区检察院坚持跟踪回访,联合多元救助。一方面,加强与被害人所在企业沟通联系,争取达成共识,共同给予温暖和关怀,解家庭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及时与被害人所在社区取得联系,跟进受伤孩子后续的康复治疗问题。

跟踪回访后,该院还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被害人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向法院起诉,并协商网约车平台,督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

征稿启事:荆楚网(湖北日报网)“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将持续对通过《荆楚问政》《民生热线》平台办好实事的典型案例进行采访报道。同时,欢迎百姓将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和推动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留言告诉我们,也欢迎全省各地单位将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举措,分享给我们。我们将通过此专栏,当好党心民意连心桥,展示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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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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