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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后拒不腾退,天门法院强制执行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6日10:13 来源: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5月25日上午7时30分

天门法院审判楼前

警车整齐列队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应邀而至

又有什么大行动呢?

快随小编去看看!

经过前期摸底和周密部署,天门法院组织20余名法官干警,对位于天门城区的某KTV进行强制腾退。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戴雄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蔚等领导现场指挥。

汉江中院执行庭副庭长余培为现场督战。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点击视频观看执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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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

安全警戒组对执行现场进行清场和控制。

物品清点组对KTV内物品进行清点、摄像,登记造册。

宣读腾退公告

物品搬运组对房屋内的物品搬运、腾退,并运至指定场所进行查封。

案情回顾

此次腾退房屋属天门建行所有。2012年,天门建行与承租人龚某签订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位于竟陵人民大道中53号临街门面整体租赁给龚某,其后龚某又将第二层转租给王某,王某在此经营香特利夜总会。

2014年,在未取得天门建行的同意下,王某将夜总会转让给程某、万某经营。因程某、万某未就房屋使用与天门建行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也未向其缴纳租金,天门建行将程某、万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腾退房屋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

天门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程某、万某将该房屋腾空、退还给天门建行,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20余万元。案件进人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程某、万某均未履行。天门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上午11时许,房屋内所有物品转移至指定场所查封。随后执行人员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天门建行并办理交付手续。至此,强制腾退活动圆满完成。

本次强制执行腾退行动是天门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活动的重要行动之一。今年以来,天门法院执行局共腾退房产4处,司法拘留70余人,执结案件78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肖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