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嫣然)7月8日,笔者在浠水县纪委监委看到每个工作人员胸前都佩戴着一张蓝色的干部岗位“身份工作牌”,工作牌上印有干部本人照片、姓名、所在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背面印有《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十五不准”》。

7月8日,浠水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开展监督执纪工作。通讯员 供图
这是浠水县纪委监委推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四亮”工程,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挂牌上岗,主动接受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表率的一个重要措施。
“佩戴‘身份牌’作为公开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业绩‘四亮’工程重要内容之一,大大激发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热情,不断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浠水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张浩洋介绍。如今,一张干部岗位公示牌、一张工作证成了该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名片”。
今年以来,浠水县纪委监委将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佩证履职制度作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有助于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有利于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先锋作用。
从5月份开始,县纪委监委机关110名纪检监察干部在接待来访群众、调查处置、巡查督查等工作时,主动佩戴胸牌或出示工作证亮明身份。
“戴上‘身份牌’能够提醒我们珍惜自己的岗位和荣誉,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为民做实事办好事,展现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浠水县监委委员占勇表示。
除公开亮明身份之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组织全体干部围绕三方面开展承诺、履诺、践诺活动:一是对党承诺,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全体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对维护党章、履行党员义务做出公开承诺;二是岗位承诺,签订《浠水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洁履职责任书》,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自身建设实际情况做出承诺;三是服务承诺,重点围绕强化宗旨观念,践行群众路线,关心帮扶困难群众做出承诺。
同时,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各乡镇(区、处)纪(工)委书记和县纪委监委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负责人半年要向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一次述学、述职、述责、述廉,亮出“成绩单”,划出下一步“路线图”,接受县纪委常委会或纪委委员评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亮身份,不是一种炫耀,而是一种政治自信、一种责任和担当。佩戴‘身份牌’有助于形成自我约束与接受监督的双向机制,让群众一看就知道是纪检监察干部,让干部多一份监督,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引导干部摆正位置,严于律己,主动履职,体现新时代纪检监察系统党员干部的新气象、新作为。”浠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童国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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