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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黄冈出手了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13:55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阮琼 )7月13日,黄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三大方面专项治理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是按照依法依规、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原则,对该市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办资质、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等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安全规范管理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

在开办资质方面,校外培训机构要有证有照,即经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严禁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对外营业。严禁有照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

在安全管理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消防、抗震、卫生、环保、防疫、食品经营等方面的规定要求,不拥挤、易疏散,有安全逃生通道,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简易住房、无产权证房屋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视频监控无死角。不得擅自设置广告设施和乱搭乱建;卫生防疫按要求落实到位。

在规范经营方面,校外培训机构严禁违规招生、宣传、收费、考试。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严禁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办学地址、超范围经营。严禁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无证教学,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有偿托管。

四个阶段逐步推进

《通知》明确显示,此次治理工作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到2021年11月30日,共分为排查摸底(2021年7月底前)、联合执法(2021年8月底前)、市级督查(2021年10月底前)、总结验收(2021年11月底前)四个阶段。该市教育部门还将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黄冈市教育局要求,此次专项治理要按照“停办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集中、分类治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加大查处力度,直至关停或取消办学许可证。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建立健全常态治理监督机制、日常信息互通机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违规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力度。对履行责任不力、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此外,黄冈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畅通校外培训机构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713-8877022,电子邮箱:hgsjyjxzspk@163.com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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