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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企业高管子女第一批招录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3日16:18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褚栋)近日,咸宁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咸宁市对企业高管和引进人才的重视。咸宁市高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跟烈士、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一道,被列入咸宁市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公办小学招生第一批计划。

城区8所公办学校就读须年满六周岁

据悉,公办小学招生对象为在市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第二小学、咸宁市第十小学和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等学校入学儿童必须年满六周岁;其他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学生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一个月(即2015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具体办理程序:学校在不突破招生规模、确保不出现大班额的前提下,8月30日后可登记审核年龄放宽一个月的学生,报咸安区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备案后,按年龄由大到小办理入学手续,直至学位招满。

企业高管子女被列入第一批招生

《通知》明确,公办小学第一批招生对象为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主要为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在学校片区范围,且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不含商铺、门面、车库等)在学校片区范围;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范围,但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不含商铺、门面、车库等)在学校片区范围。

此外,烈士、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咸宁市高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也被列为咸宁市城区公办小学的第一批招生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烈士、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咸宁市高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咸宁市军人子女优待入学的暂行办法》《咸宁市招商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咸宁市持有“人才绿卡”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办理,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等相关待遇。

公办小学的第二批招生对象为市城区外来常住居民子女,需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一是居住地和务工地都在学校片区的,另一种是居住地和务工地不一致的。

公办小学的第三批招生对象为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下列人员子女,由片区学校按照学位情况安置,片区学校无法安置的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若市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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