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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警民联手救治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16:39 来源:

图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通讯员供图

图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邵峰)7月24日上午10时15分许,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东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长岭供电所院墙边,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王翅,立即带领辅警何魁等人开车赶到现场,发现一名居民手中抱着一只受了伤,暂时不能飞起来的猫头鹰。

民警们对几名目击群众,热心保护野生动物的举措进行了表扬。

随即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放在空调室里,并给它喂水喂食。经过悉心照料,大约二十分钟后,受伤猫头鹰恢复了体力,欲欲试飞。

经民警查询了解,这只受伤猫头鹰,学名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上午11时50分许,东沟派出所民辅警与鄂州市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科取得了联系,开专车将这只受伤猴面鹰,安全送到市莲花山动物园,进一步观察和救治。

【责任编辑: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