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关于给予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和集体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决定》,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部分事业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记功和嘉奖奖励。
据悉,此次专项奖励评选出记功集体5个、记功个人10人、嘉奖集体20个、嘉奖个人55人。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主要分布在农业、扶贫、金融、教育等领域。(记者 蔡玲 通讯员 卿路 朱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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