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刘璐)记者从咸宁市发改委获悉,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咸宁市拟定市文化中心停车场、二电机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8月26日。
据悉,拟定市文化中心停车场、二电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具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停车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
停车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对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
此外,发改委明确,实施收费时,须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方案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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