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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送爽满园春!荆州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效显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09:39 来源: 荆州日报

时代潮涌,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已磅礴铺展;大江奔流,法治荆州的全新画卷正激情绘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速、有力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近年来,荆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促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颁布全省首个“一湖一法”《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建立荆州市人民来访联合接待中心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这些探索和实践,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的生动注脚。

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如今的荆州,法治渗透到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融入增进民生福祉的各个领域。机关里、校园中、广场上、厂房里、农户家,随处都能感受法治的脉搏和节奏。

率先垂范高位谋划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责任有效落实

观大势、明大势,方能谋大事。我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常态化统筹谋划、部署推进。

突出顶层设计强谋划。继2016年在全省率先出台《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基础上,我市于2020年下发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通知,2021年下发《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1+8”(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模式,开展全域创建活动,并分解创建责任。市政府连续3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突出领导带头强示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省级示范创建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全市上下拿出“创则必成”的决心汇聚创建力量,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要站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高度、站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和站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确保“首创首成”,围绕“高分创成”推进工作重点。

突出学法用法强思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成为常态,法治教育成为各级党校的重要学习内容。市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干部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凡任必考”。提拔重用人员中具有法学或者法律背景的人数占比达50%。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荆州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突出督办检查强落实。今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5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会,坚持问题导向、时间导向、效果导向,确保创建责任落实、创建任务高标准完成。6月21日至30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市直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查找不足,并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指挥棒”树起法治权威,“关键少数”起到关键作用。一项项举措,为荆州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展现“高质量”、释放“加速度”。

对照目标奋发有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市聚焦简政放权、科学民主、严格规范、监督制约和多元有效等方面,把“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用法治引领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简政放权,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2020年,市政府推出优化营商环境32条,2021年再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60条,开通12345营商环境热线。

扎实开展“清、减、降、通”专项行动。清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253件,已宣布废止和失效68件,消除影响公平竞争、降低效率、妨碍创新的各种政策壁垒。

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跑0次”事项占比达73%。

优化企业开办流程。今年在全省率先推出“9210”企业开办模式,将水、电、气、网等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到企业开办事项中,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日办结,零收费。

清理规范证明事项。2019年,市直清理取消无谓证明事项70项,取消村居出具证明事项29项,比国家六部委规范第一批基层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提前半年左右。2020年,在全省率先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进一步深化,全市共有1231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已办件5万多件。

聚焦科学民主,行政决策质量迈上新台阶——

严格遵守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设立荆州市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和荆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将专家论证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制定《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荆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出台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规定、廉洁性评估办法、合法性审核标准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有效解决规范性文件“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的问题。

强化规范性文件效力管理。2019年以来,共开展涉及证明事项、机构改革、公平竞争审查等领域8次专项清理,宣布修改36件、废止31件、失效17件规范性文件。

聚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实现新提升——

扎实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18个街道统一设置综合执法中心,在功能区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委托执法和延伸派驻执法,成立洪湖、长湖等湖泊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综合执法队伍。

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免罚清单”“首违不罚”“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提升全市执法水平。

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颁布全省首个“一湖一法”《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制定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长江中游荆州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对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提前执10年全面禁捕制度,全市长江大保护每年投入均超过100亿元。长江干流荆州段水质提升至Ⅱ类,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6,森林覆盖率达36.69%。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大决战”,探索建立“1+10+X”长效常治机制。侦破涉案价值1.28亿元的郑某某非法采砂涉黑案件等系列大要案件,案件侦破做法入选全国十大经典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和公安部新闻发布会推介为“荆州经验”。

聚焦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展现新模式——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连续数年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市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监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监督全覆盖;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100%、政务服务热线办结率99.9%。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实行行政复议应诉通报制度,每半年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进行总结,及时通报整改,指导相关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制发《行政复议答复的基本要求》,全面规范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答复程序,提高答复质量;将行政复议所有案件录入全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平台,市政府所有复议案件均已实现电子化、信息化。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一般行业实行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监管,按“互联网+监管”方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环境。

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每年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评查,通过评查促进部门执法水平提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规范部门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换发国家行政执法证等工作。

聚焦多元有效,依法化解矛盾开创新局面——

实行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荆州市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逐步推动全市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和基层法庭进驻调处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办结,做到“办事进政务大厅,烦心事进调处中心”。2020年矛盾纠纷调处有效率全省第一。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团和人才库,设立荆州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全省率先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全覆盖。

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依法规范社会捐赠,对涉及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强化合法性审查,准确分析研判涉疫信访形势;加大对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治安管理等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的执法和监督,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

全面梳理补齐短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全面转化

民有所盼,法有所应;民有所需,法有所为。近年来,立足于人民群众对优质法治供给的美好需求,荆州通过一系列“接地气”的措施,持续加力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果转化为法治惠民实效。

以示范创建促进法治意识提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宣传平台,利用一切宣传方式,发动社会各界全员关注、支持、参与示范创建工作。调动市级主流媒体力量,精心拍摄专题宣传片《荆州复兴,法治先行》,全方位展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及特色亮点,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展示活动,全面提升了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示范创建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继续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落实每月1至20日为“企业安宁日”,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异地转办或落实专项整治检查等工作外,1至20日原则上对一般行业不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以示范创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引领下,荆州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综治“长安杯”等荣誉称号,迈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了到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对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作出新的部署。下一步,荆州将认真抓好反馈问题清单,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切实推动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责任编辑:鲁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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