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事项进行配套激励,对2020年落实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和奖励支持。其中孝昌在多个工作事项获得激励支持,相关地方获资金项目、改革先行先试等奖励支持措施。
因孝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率较高,2021年在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奖励额度和债券发行规模、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
而在乡村建设方面,孝昌县季店乡农村公路“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好,孝昌县获得奖励资金300万元。田堂旅游公路,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获得奖励资金500万元。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整体推进较好较快获得奖励资金100万元。
孝昌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整体推进较好较快,孝昌县获得奖励资金100万元,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级试点和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
另外,针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综合评价较好以上等次的地方,2021年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来源:孝昌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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