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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公布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小学生在校托管服务家委会组织实施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10:47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吕鉴蕾)近日,黄石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通知,公布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明确幼儿园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在教科书及教辅材料费的代收费方面,中考考试费代收费为90元。

幼儿园: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并收取费用

通知明确,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突破规定的师生比扩大班级规模;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为由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此外,除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代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幼儿入园后要求转园或退园、因病等原因申请休学或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园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预收费用。

义务教育:严禁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集体征订教辅资料

通知明确,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学生进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食堂营利和结余部分必须全部退还给学生。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可以集中预收,按学期或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此外,学校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学校和老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不得强制学生订购学生营养奶。小学生在校托管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

普通高中:一般高中630元/生/学期

据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在每学期末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及时结算预收的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

公办省、市级示范高中名单:黄石一中、黄石二中、黄石三中、黄石五中、黄石六中、黄石七中、有色一中、大冶一中、大冶实验高中、大冶二中、大冶六中、阳新一中。

民办高中名单:黄石市慧德学校、黄石市育英高中、大冶华中学校、大冶市英才高中、大冶聚龙高级中学、阳新县英才高中、阳新县兴国高中、阳新兰天高中。

中职学校:住宿费400元/生/学年

据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学校按年度制定或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公办中职学校名单: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黄石艺术学校、黄石市体育运动学校、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校铁山分校、大冶中等专业学校、阳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中职学校名单: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

黄石市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来源:黄石市教育局官网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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