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咸宁与武汉城市圈城市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09:48 来源: 咸宁网

咸宁网讯 记者黄兰芬报道: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出正式通知,武汉城市圈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咸宁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地购房,可以在咸宁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咸宁与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仙桃、天门、潜江8个城市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武汉城市圈内的人,如何在咸宁实现公积金贷款买房呢?根据通知要求,户籍地要在咸宁,要在咸宁买房,而且是本人购买。举例来说:李先生在武汉工作,在武汉交公积金,户籍在咸宁。他回乡买房,到咸宁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出具本人的户口本和武汉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给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文件,要求落实“武汉城市圈”公积金互认互贷工作,不受个贷率限制,不纳入个贷率偏高预警机制,贷款条件与本地缴存职工一样。

【责任编辑:吕鉴蕾】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