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阮琼)8月31日,为缓解市城区道路拥堵、停车难的问题,咸宁市发改委发布《咸宁北站站前广场社会停车场、咸安区宝塔大道至永安大道交叉口东进口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对咸宁市文化中心停车场、二电机停车场停车收费进行批复。
两则公告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一致,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均实行计时收费。
具体为:停车6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超过1小时后实行累进计时收费,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即停车60分钟至120分钟以内按两小时收费;120分钟至180分钟按三小时收费;依次类推。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收费不超过20元。超过24小时另按以上规定标准计时收费。
对长期租车位停放的车辆,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事宜。
其中,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咸宁市发改委要求,要加强对停车服务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同时,实施收费时,须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发布的方案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咸宁北站站前广场社会停车场、咸安区宝塔大道至永安大道交叉口东进口停车场停车收费拟定方案》为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月30日。市民可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至64593723@qq.com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