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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对4家涉罪企业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21:30 来源: 荆楚网

公开审查听证会。通讯员供图

检察官和律师进企业查找管理漏洞。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袁 龙)9月1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4家涉罪企业做出不起诉决定。

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大背景下,如何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同时又要让其接受教训、避免再犯,一直是检察工作的重难点。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充分考虑民营经济的特点,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

在保持对少数严重暴力犯罪和恶性犯罪从严打击决不放过的同时,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通过检察建议书,帮助企业查找漏洞,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7月份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向五家涉罪企业制发合规检察建议,督促企业进行合规整改,并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共同推动,督导企业树立合规理念,建立合规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在一家铝材企业,检察机关针对该公司一家外省经销商为牟取私利,以公司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导致企业涉税犯罪,提出建立经销商合规承诺,违规惩戒制度,加强涉税事项管理检察建议;

针对一家市政工程企业先后多次采取串通投标方式取得工程项目而涉嫌串通投标犯罪,检察机关采用召开职工大会、公开送达方式向该公司发出合规检察建议;

一家古建工程企业工程项目的个别分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导致企业涉税犯罪,检察机关提出加强分公司管理、规范挂靠经营、加强财务管控、完善税收合规监管检察建议……

据悉,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向涉罪企业制发合规检察建议,引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践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

【责任编辑:阮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