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阮琼)9月13日,记者自鄂州市发改委获悉,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日前复函中共鄂州市委、市政府,同意鄂州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
据了解,该活动表彰周期为5年,表彰名额为集体70个、个人100名,表彰对象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面向基层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一线人员倾斜,这将极大激发全市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性。
近年来,鄂州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在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18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鄂州市有11项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有3个指标获全省第一,1个获第三;在全省103个参评县(市、区)中,鄂城区、华容区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并获省政府激励,进入比例全省第一。
鄂州市商事制度改革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有关经验被《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推介,退税“秒批”、鄂城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四证合一”“五证同发”先后被纳入全省复制推广经验。
据悉,省委宣传部、省营商办也将在鄂州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