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证件。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通讯员 胡印情)9月14日,大冶市民李女士来到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18695元。
当日14时许,李女士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称李女士涉嫌一起贩卖儿童案件,需要其协助调查。李女士信以为真,对方要求李女士添加微信沟通,李女士在电话内将自己微信号告诉了对方。
对方添加李女士为好友后,发给其“警官证”和“刑事拘捕冻结管制令”,“拘捕令”上显示李女士名下的工商银行账户涉及拐卖儿童非法洗钱案,需要证实李女士与犯罪团伙是否有经济往来。
李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信息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提供给对方,随后发现银行卡内的钱被转走,意识到被骗的李女士连忙来到派出所报警。
目前,警方已对此展开调查。
警方提醒市民。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通缉令”、“逮捕令”,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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