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阮琼)日前,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通告称,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挪用、涂改、冒领或伪造电动自行车号牌。
自9月19日(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周边及外地城市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黄石,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暂扣或拖移。
通告提醒,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按信号灯有序通行。驾乘人员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加装遮阳棚,在规定地点停放。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市民,黄石交警部门简化手续(车主提供有效身份证和车辆来源证明等材料),在城区各交警大队设立了上牌登记点,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除正常工作日外,周末节假日均可办理。
办牌地点:
1.黄石港交警大队:桂花路枫树坳188 号,咨询电话0714—6589222
2.西塞山交警大队:环湖路52号,咨询电话0714—6303081
3.下陆交警大队:下陆大道35号,咨询电话0714—5322077
4.开发区铁山区交警大队:圣水泉村村委会办证大厅,咨询电话0714—6350970
5.绿驹电动车行:黄石大道王家里,咨询电话153373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