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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修订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 “买壳”或“借壳”上市可奖励3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15:40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阮琼 见习记者陶辉)近日,黄冈市修订了企业上市工作绿色通道制度,落实省市关于企业上市的支持政策,持续挖掘优质企业并更新资源库,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突出重点,分类培育,分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

参照2019年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对湖北省企业上市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的通知》,市级奖励与省级及各县(市、区)奖励同步兑现,由财政和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据了解,黄冈市奖励对象为在境内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挂牌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的本地企业;通过间接方式在境外上市、且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80%以上投放在黄冈市的本地企业,奖励资金支付给间接境外上市的本地企业;“买壳”或“借壳”上市并将“壳”迁回本地的企业。

具体奖励标准为企业在境内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分阶段奖励300万元;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并将募集资金80%转入本地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企业“买壳”或“借壳”上市并将壳迁回本地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奖励50万元,进入北交所挂牌上市一次性奖励100万,转板成功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企业向市县上市办提交企业上市阶段性确认材料(包括受理通知、报辅备案、辅导验收、发行核准等),市县上市办审核后向市财政局出具资金拨付函,由各地财政支付直达企业。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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