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咸宁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在建项目标准化管理专题推进会》上,向参会的50多位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推进会现场,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向参会人员发放、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等政策资料,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和“按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规定。明确告知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依法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处罚。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加大对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巡查和排查力度,检查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实情况,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员 杨经刚:在今后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过程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我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通过社会媒体公布其重大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农民工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记者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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