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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向博:解决好四个关键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16:23 来源: 荆楚网

黄冈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副书记向博通报相关情况。陶辉 摄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胡小军 通讯员郑华、郭斯)10月20日,黄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法专场新闻发布会,黄冈市委政法委负责日常工作副书记向博介绍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据介绍,黄冈市委政法委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全市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系列会议精神,强化统筹协调,解决好四个关键问题,努力推动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抓理念引领,解决好“为什么干”的问题

今年以来,黄冈市委政法委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摆在“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的高度,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专政、管理、服务的重要职能,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市委政法委召开市场主体恳谈会、市直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切实拿出“干在实处、加快振兴、谱写新篇”的政法行动,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更加坚决有力,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精准有方,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加主动有为,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更加务实有效。

制定任务书,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

为把市委关于“破思想保守之冰,突营商环境不优之围”要求贯穿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黄冈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依法履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任务书”。

“任务书”要求,要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司法理念,坚决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回应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关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严格规范涉市场主体的执法司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店小二”,不该办的坚决不办,该办的痛痛快快办,切实提高执法司法服务市场主体的质效;完善党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领导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健全政法单位之间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制约严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体系。

绘就路线图,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

为确保“任务书”落地落实,黄冈市委政法委配套出台了《全市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从严格涉企行政执法、规范涉企刑事司法、提升“立审执”质效、优化涉企服务、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入手,全力构建工作新格局。

同时,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千名干警进千企”、趋利性执法专项整治等活动,统筹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了月督办、季自查、年度考核的工作机制,创新推出了“一报告三汇编”(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制度成果汇编)。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排查认定顽瘴痼疾问题697件,全部整改到位,处理处置664人。组织市、县同步对425件重点涉企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中院“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的创新做法被省营商环境办推广,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做法被《检察日报》采用,公安机关侦破经济类案件141起,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无证明城市”创建入选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

设置高压线,解决好“什么不能干”的问题

“任务书”“路线图”落实得怎么样,干部是决定因素。黄冈市委政法委狠抓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出台了《黄冈市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十有规范”》《全市政法机关治理趋利性执法九条禁令》,建立“负面清单”。

据了解,黄冈市趋利性执法整治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视频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政法机关治理趋利性执法“九条禁令”做法被全国教整办简报编发推广。

该市还明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党组(党委)落实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顶风违反《十个严禁》《九条禁令》的干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纵容,让干警都知道“十个严禁”“九条禁令”就是带电的“高压线”。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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