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高效执行,是法院对我们企业最大的帮助!”日前,甲公司企业代表收到赔偿金后为通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高效办实事、护航企业发展点赞。
2016年4月,甲公司将楼层及地下室车库桩基工程交给乙公司施工,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后因乙公司承建的部分桩基存在质量问题,导致该工程需重新设计和施工,甲公司损失200多万元。2020年,甲公司起诉至通城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判决乙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及违约金共2492550.94万元。
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7月,甲公司向通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向乙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缴款通知书。
据了解,因被执行人为企业,承办法官未立即对乙公司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督促其主动协商解决,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甲公司同意在其中抵扣拖欠乙公司的工程款,剩余的29万余元乙公司将按时偿付。
本以为协议达成就能顺利执结该案,没想到乙公司无动于衷。为保障甲公司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乙公司名下除基本账户外的其余银行账户。乙公司慑于法律威严,最终依约全部偿付到位。
据了解,该案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仅两个多月,排除紧急疫情耽搁的时间,系高效解决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通讯员 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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