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阳新县委书记 万鼎

近年来,阳新县委切实把政治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打好村级巡察“组合拳”,不断提高巡察质效,把巡察触角延伸到基层,着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
截至目前,实现19个镇区386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发现面上问题1384个,移交问题线索7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6人,纠正了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基层治理水平,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力助推了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一、扛牢主体责,压力传导到末梢
县委始终扛牢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递减、压力不耗损。
一是加强领导。坚持“一盘棋”谋划,把巡察村(社区)纳入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巡察计划,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建立分管或驻点县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配齐村监察信息员,为推进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是联合作战。统筹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发挥县委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培训指导等作用,加强巡察、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动,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问题协作查办,构建信息共享、快查快结、一体整改的大巡察格局,形成巡察一处、治疗一片的强大震慑效应。
三是聚焦重点。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大战大考,做到哪里腐败易发多发、哪里群众反映强烈就先巡哪里,将巡察利剑指向腐败案件频发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聚焦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的住房保障、惠农补贴、扶贫资金和黑恶势力等方面开展巡察,确保巡察围绕中心转、巡察结果服务全县大局。
四是分类施策。坚持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每年按一定比例,根据脱贫村、软弱涣散村、一般村等分类,合理安排计划、有序推进实施。在组织形式上,对体量大、矛盾突出的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对群众反映集中、指向比较明确的村(社区)开展机动巡察或专项巡察,对体量较小、反映问题较少的村(社区)实施“巡镇带村”,确保巡察工作稳步开展。
二、打好主动仗,工作做细到前头
针对村(社区)工作点多面广的实际,县委做足巡察队伍建设、宣传思想发动、基础信息等准备工作,不打无准备之仗。
一是选优巡察队伍。除从县级巡察人才库中选取外,将镇区纪委、财政、民政等干部纳入巡察组人选,发挥他们熟悉农村工作优势,更精准发现村级存在的共性问题。针对不同的镇区特点和避免人情关系干扰,按照“循环交叉、自由组合”的方式组建巡察组,确保村级巡察深入推进。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采取群众听得进去、乐于接受的方式,创新巡察宣传“三个到位”,即:村级巡察进驻动员会开到位、组上巡察公告张贴到位、农户手中巡察公开信送到位,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积极性,打消镇村干部抵触心理。
三是摸清基础底数。从不同行业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加强培训指导,严格保密要求,对村(社区)党组织集体经济收入、党组织建设、信访举报、工程项目及财政项目资金进行提前调查摸底,全面搜集村(社区)有关工作资料及村干部问题线索,为进驻巡察奠定坚实基础。
三、提高精准度,触角延伸到村居
根据不同镇区、不同村(社区)实际情况,充分将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联动巡察等方式贯通起来、灵活运用,真正巡出实情、察出关键、开出良方。
一是巡镇带村延伸巡。巡察镇区党委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根据村(社区)的不同类型确定延伸巡察对象,对207个体量较小、反映问题较少的村(社区)实施“巡镇带村” 延伸巡察,采用“不和镇区党委打招呼、不用村(社区)干部带路”的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约访、集中访谈等形式,与村(社区)干部、发展带头人、重点贫困户、信访诉求人、老干部、老党员谈话了解情况,对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进行初步“画像”,共发现党组织“三会一课”不落实、学习教育走形式、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等面上问题573个,移交村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各类问题线索2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村级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是定点单列直接巡。由县委巡察组直接进驻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对179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5轮,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定向探查、定点挖掘,发现落实惠民政策不到位、集体“三资”管理不严格、民生事项办理不及时等面上问题685个,移交村组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惠农资金、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各类问题线索3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解决了村级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等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村级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突出重点联动巡。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组织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检视,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降低疫情汛情对脱贫影响,2020年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合“思想破冰、奋进百强”,开展纪律作风责任专项检视,两轮专项检视共发现面上问题126个,移交问题线索1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对11家检视问题不严肃、不深刻的单位党组织进行全县通报,全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四、巩固新成效,结果运用到日常
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形成巡察整改、执纪审查、专项督查“三位一体”强大合力。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双向反馈镇区、村(社区)两级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巡察整改不走过场、不留尾巴。常态化开展巡察“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把巡察镇级、村级反馈意见作为换届政治审查的重要参考,把巡察结果与村(社区)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相挂钩,对镇区反馈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镇区年度党建考核“一票否决”。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深刻剖析巡察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根源,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机制》《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试行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推动相关单位出台35项管理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来源: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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