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日报讯(记者 马煜 通讯员 金晓丹)近日,潜江市人民法院熊口法庭“小龙虾”纠纷调解室受理了一起涉龙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颜某是熊口管理区的虾农,被告杨某是安徽人。
今年4月,被告杨某经人介绍找到原告颜某,双方就小龙虾买卖达成一致协议,约定由原告颜某先发货,货到付款。截至今年6月,双方经结算,被告杨某尚欠原告颜某龙虾货款19500元未支付,原告颜某多次催讨,被告杨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诿拒付,原告便诉至市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市人民法院熊口法庭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了远在安徽的被告杨某,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的调解工作,后被告杨某表示愿意支付拖欠原告的龙虾货款,但是要求分期付款,且他本人现在东北,由于疫情原因加上路途遥远,不便到潜江出庭。承办法官便在线启动多元调解平台,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核实本案相关情况后,在线拟定调解协议,让被告杨某直接通过手机在调解协议上予以签字确认。至此,“小龙虾”纠纷调解室通过在线“云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龙虾的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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