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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老俩口运送煤气罐 巡逻民警紧急“叫停”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16:49 来源: 荆州广播电视台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柳波 沈秋)11月10日中午,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民警在东方大道路段巡逻途中,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上坐着一位老年妇女,身边放着3瓶液化气罐,而且没有任何覆盖物直接暴露在太阳下。如发生意外这可以说是一个移动的“定时炸弹”。

民警经过现场清点发现,这辆车上共拉载了3瓶液化气罐,且没经任何部门批准。民警将送气人苏某及三轮车依法带回派出所。目前,该案件违法行为人苏某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被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由于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和运输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运载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危险品运输车,并配备持证的押运人员及安全防护设备,行车时不得超速行驶,避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确保安全。(通讯员卢贻斌 龚翔)

编辑: 高荆豫

【责任编辑:鲁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