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谢红艳)去年10月,天门市拖市镇某村村民冉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今年11月18日,在市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现场,冉某领取到执行款(残疾赔偿金)6万多元后说:“感谢市法院,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执行款。”
为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11月18日,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为32名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60万余元。在现场,执行干警对案款发放信息认真梳理、逐一核对,由专人引导申请执行人办理案款领取手续,整个发放过程有条不紊。
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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