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杨华琳)12月1日,记者从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获悉,湖北全面完成省级增补医保药品消化工作,率先实现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在湖北省统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3年内逐步消化原省级增补医保药品”要求,我省自2019年开始对省级医保增补药品进行优化调整。2019年,剔除增补药品164个。2021年12月1日,将232个剩余增补药品一次性全部消化完毕。
消化省级增补药品过程中,省医保局注重结构调整、优化质量,优先将疗效差、费用高、纳入重点监控的“神药”以及被取消批准文号、无销量的“僵尸药”剔除出增补药品目录,使有限的医保基金能更好的用在“刀刃”上,将更多好药、救命药纳入目录范围。同时,确保目录内有被调出药品的可替代产品,保障全省参保群众临床用药需求。
省医保局成立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累计将433个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良好的新药、好药调入目录,将183个独家药品通过谈判新增进入目录,通过谈判,药品价格降幅明显,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患者获益明显。
根据国家新版药品目录调整进展,明年初,国家医保局还将下发新版药品目录,届时将有更多新药、好药、救命药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更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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