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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纪委监委点亮“党员之星” 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16:26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潘会军 杜健)12月7日,鄂州市纪委监委传来消息,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18年以来,鄂州市纪委机关党委定期开展“党员之星”评选活动,32名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员之星”脱颖而出,成为学习榜样、工作标杆,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拼搏竞进、奋勇争先。

据了解,该委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员之星”评选办法》,结合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职责定位,从政治、作风、实绩、廉洁四个方面明确评选资格条件,将“党员之星”的“优秀标准”具体化。

同时秉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鄂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先民主、后集中、再民主”三步走、层层差额进阶的方式进行评选,以程序严谨规范、公正公开,确保评选结果客观真实、群众公认。

此外,鄂州市纪委监委对“党员之星”进行及时奖励、宣传推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不断鼓舞士气、弘扬正气、升腾锐气。为“党员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在当季平时考核中加1分、在机关办公楼走廊醒目处设机关“党员之星”宣传光荣榜、利用市纪委监委机关微信公众号和内部工作网等自媒体平台,广泛推介“党员之星”先进事迹,推介“党员之星”评选的好经验好作法。

鄂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党员之星”在中心工作、全员培训、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13名“党员之星”明确为6个专案临时党支部支委成员,用党内生活制度规范办案秩序,用党性原则指导审查工作组成员的言行,用党组织生活唤醒审查调查对象初心。

【责任编辑:阮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