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吴顶)“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警示教育120多场次,覆盖党员干部近2万人,在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主动投案5人,主动说明情况106人……”12月20日,英山县纪委监委公布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成效。
今年以来,英山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抓手和建设“‘好正实优’清廉英山”的重要载体,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逐步显现。
用“清醒剂”唤醒“迷途者”
“同志,这是你二十多年的亲笔下的入党申请书,希望你再好好看看,对照党章党纪的要求认真审视一下自己。”这是英山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时的一个场景。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以案促改的理念、要求前置融入审查调查各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通过“同志式”“帮助式”“挽救式”工作方式,重理重情、传道传情,让执纪执法更有温度,促使审查调查对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剖析自身问题根源,达到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的目的。
“真心感恩组织对我的真诚挽救,从灵魂深处唤醒我、救赎我,将人性化执纪执法这面镜子照进我的心灵,使我全方位地重新审视自己。”审查调查对象夏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与此形成对比的,在留置初期夏某并不配合。令他没想到的是,组织始终以同志相称、以诚相待。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他一起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让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敞开心扉、真诚认错,使他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他们当初也曾是父母眼中的骄傲、孩子眼中的英雄、同龄人眼中羡慕的对象。可令人痛惜的是,他面对组织的信任,年轻有为就忘乎所以,飘飘然就失去了方向,逐步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以权谋私,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在该县公安局的干部任前谈话会上,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当场宣布该局李某、陈某二人的处分决定,通报其违纪违法案情、全面剖析根源,令全体参会人员极为触动、深受教育。
今年1月,英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某、陈某受贿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案件,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公安局班子成员和各科、所、队负责人40人参与旁听,把“庭审现场”当成教育课堂,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那种震撼太强烈了!”走出庭审现场,英山县公安局一名公安干警深有感触地说。“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亲眼目睹了昔日的战友站在被告席上的痛苦,内心深受震撼。也给我自己敲响了警钟,绝不能僭越法律的底线,走好人生每一步”。
同时,为充分利用查办案件资源,挖掘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和“含金量”,该县纪委监委依据李某陈某案件,拍摄警示教育片《警戒》,让典型案件发挥振聋发聩的警示教育作用。
用“小建议书”发挥“大作用”
“我委在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你公司存在黄砂经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请你单位引以为戒,加强户籍管理,坚决防范党员利用户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向相关单位相继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出“药方”、直指“病灶”。
“发出建议书,倒逼单位整改,是对症下药、纠偏归正实现标本兼治的一种好方法”。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通过案件暴露的问题、深挖案发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切实做好个案的以案促改工作。同时,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监察建议“点到为止”,该县建立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台账,通过电话提醒、走访座谈、派驻纪检监察组现场督促检查等方式全程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监察建议标本兼治作用。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向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共计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26份,推动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制度50多项,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可以通过分类梳理、认真研析,推动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把查办案件的‘前半篇文章’与‘后半篇文章’结合起来,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三不’贯通融合,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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