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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元旦起,阳新县中心城区禁鞭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08:02 来源: 荆楚网

本报讯(通讯员 阳公宣)12月29日,阳新县公安局发布公告:为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从2022年1月1日起,阳新县中心城区开启禁鞭行动。

为确保禁鞭区域烟花爆竹“零储存、零销售、零燃放”,阳新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禁鞭主力军作用,从12月29日起,全面打响禁鞭阻击战。

为积极组织、协调、督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禁鞭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禁鞭措施,实行“三个一律”(违规储存销售的一律查处、违规运输的一律查处、违规燃放的一律查处),确保实现 “三个不发生”目标(禁鞭区内不发生在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不发生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目前,该局已经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诸建平担任组长的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局党委成员担任副组长,及局直各单位、城区4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全警动员、全员参与,全局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强化力度和责任,把禁鞭阻击战摆上近期重要工作日程。

12月29日上午,由该局直机关包联责任单位民警组成的“禁鞭巡查”红袖章巡查队,已拿着扩音小喇叭走进了城区禁鞭区域各社区,全面吹响了禁鞭“集结号”。从12月29日上午8:30起,至2022年1月1日晚,阳新县公安机关组织4辆禁鞭宣传车,分早、中、晚时段,分别在禁鞭区域反复进行巡回宣传禁鞭公告等相关内容。200余条禁鞭宣传横幅已覆盖禁鞭区域各路口、通道、小区等。

此外,由包联责任单位深入服务企业单位、社区村组以及辖区居民、沿街门店发放禁鞭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交通诱导台、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禁鞭宣传标语。尤其是上门宣传,做到不漏单位、不漏门店、不漏住户。通过广播、电子屏、新媒体、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禁鞭宣传,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禁鞭的认识,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禁鞭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公安力量,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安全形势的稳定打牢群众基础。

据了解,从2022年1月1日实行中心城区禁鞭之后,由禁鞭区4个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与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市场监督等部门对接,对城区街面门店进行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同时,紧盯元旦、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由属地派出所与社区对接,全警上路、进社区开展禁鞭巡查工作,要求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发现有违反禁鞭规定的,及时教育或处罚。并对发现的违禁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行为由属地派出所依法查处、追根溯源,深挖打处,形成强大震慑。 

阳新警方提示,凡在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花爆竹,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罚款;构成违法行为、依法应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阳新县公安局公告

全县广大市民:

根据《阳新县禁止燃放烟花炮竹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对阳新中心城区禁鞭区域以下违反禁鞭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1.严禁单位或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一律予以重罚。

2.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违者一律予以重罚。

3.严禁单位或者个人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者一律予以重罚;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禁婚庆、宴席、殡仪等服务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予以重罚。

5.严厉打击阻碍禁鞭工作违法行为,对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上缴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一律行政拘留。

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鞭规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对违反禁鞭规定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踊跃举报违反禁鞭规定行为,举报电话:110或0714-7352601。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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