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田城 通讯员向春林、柯美中)“感谢检察官听取我和律师的意见,你们提出的罪名和处理意见,我完全认可,我自愿认罪认罚。”
2022年1月5日,在阳新县检察院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室,犯罪嫌疑人孔某向检察官表达自己的意见,随后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不间断被同步录音录像。

阳新县检察院办理黄石首例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案。 通讯员 供图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孔某因涉嫌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而被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为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和量刑协商工作,固定具结过程,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2022年1月5日,阳新县检察院办理了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案件。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中启要求,检察官要提高释法说理的水平,尽快适应在“镜头下”办案的模式,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该案是黄石市首例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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