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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城镇非居民用水户 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水量分为三档 有效期5年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4日12:10 来源: 孝感晚报

本报讯(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何任飞)我市建立孝感城区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即日起,对孝感城区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纳入节水行政主管部门用水计划管理的非居民用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有效期为5年。执行居民水价的城市市政、园林、绿化、环卫、消防等公共设施用水暂不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该制度旨在以严格用水定额管理为依托,以改革完善计价方式为抓手,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标准,利用价格杠杆强化用水户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

据介绍,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水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水量为用水计划(含)以内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第二、三档水量为超用水计划50%(含)以内和超用水计划50%以上的用水,分别按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的1.5倍、2倍收取水费。另外,对“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第二、三档水量分别按非居民用水价格标准的2倍、3倍执行。

按照“取之于水,用之于水”的原则,水费收入将专项用于供水管网及户表改造、完善计量设施和水质提升等,也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企业节水改造、节水技术推广等方面支出。

【纠错】编辑:鲁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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