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 7号),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创业 学院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办函[2018] 72号),经自愿申报,市(州)人社部门推荐,省厅组织实地评估并公示,现认定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创业学院等8家单位为2021年度省级创业学院。名单如下: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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