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月28日讯(记者高喜明 通讯员王剑 李玉)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别予以30万元、10万元和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1月28日,黄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刚刚出台的《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

1月28日,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高喜明 摄
《措施》共十条,着力从四个方面帮助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一是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高奖励标准,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分别予以30万元、10万元和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将市级应急保供资金池扩大到2亿元;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进行专项贴息。三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推行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对承租市级各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20%;进一步推进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减税降费措施落实落地。四是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中小微企业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30万元;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对纳入目录产品予以3年内政府优先采购。
长江日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这10条措施全部通过“免申即享”等方式,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兑现。通过初步测算,预计全年可帮助市场主体直接享受政策红利和减负10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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