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冲)临近春节,为深入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和违法燃放的行为展开全面攻势。近日,该分局收缴烟花爆竹20余箱,并对2名违法行为人给予处罚。
货车内藏蹊跷 超市私售烟花爆竹被罚
1月25日上午,河口派出所民警联合辖区消防大队、城管、河口工业园区安监办对辖区内沿街商铺、超市等场所是否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的完好、监控设备是否配备齐全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来到闸口社区沿街某平价超市,民警发现店主易某回答时支支吾吾,眼睛时刻盯着民警,这一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在进行检查时,民警在易某停放在超市门口的货车里,发现了大量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大小烟花爆竹共20余箱。
经审讯,易某称看到快过年了,在未办理烟花爆竹售卖许可证情况下,于几天前采购了2000元左右的各类烟花,存放在自家超市旁的大货车里偷偷进行售卖,想着年底能好好地“赚上一笔”。
目前,易某因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女朋友家过年 男子违规燃放烟花
1月26日晚9时许,辖区航天城小区传来嘈杂的烟花燃放声音,正在附近巡逻的牧羊湖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查看,发现在小区门口一年轻男子正在燃放烟花爆竹。
经了解,湖南籍男子周某,今年26岁,在深圳工作时与现在的女朋友相识相恋。几天前,周某与女朋友一起从深圳回到黄石,准备在女朋友父母家中过年。
小年夜吃完饭后,周某心情甚好,想在小年夜里图个喜庆,便将烟花爆竹拿到小区门口燃放,结果被附近巡逻的民警发现。
“警察同志,实在抱歉,我不知道这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后再也不做这种危险的事了。”周某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
鉴于周某对黄石市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政策不了解,民警现场对他批评教育后,依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没收其未燃放的烟花,并处100元罚款。
警方提醒:任何未持证经营、违规储存、生产、运输、贩卖烟花爆竹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切勿心存侥幸。同时,燃放烟花爆竹除对空气造成污染以及噪音扰民外,还会引起严重的火灾隐患,黄石城区严禁燃放烟花和爆竹,如果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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