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9日讯(记者胡义华 通讯员傅玮 杨腾飞)办卡时商家没有说明是否可以一卡“通玩”整个游乐场,最后惹出争议。2月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第六市场监管所获悉,对辖区有办卡业务的商家,已经全部通知其在办卡事项中明确这项“关键信息”。
去年10月份,汪女士带着孩子来到光谷某游乐场游玩。游玩两个场馆后,商家要求每个场馆需各扣费一次。“办了游乐卡,应该可以‘通玩’整个游乐场才对。”对此不满意的汪女士,认为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于是进行投诉。
接到这起投诉,东湖高新区第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当即联系商家并展开调查。
调查中,商家解释:游乐场有两个场地,收费分别为38元、48元,同一天内可不限时不限次游玩,但仅限于一个游乐场。若要游玩两个,则需要刷卡两次,扣费86元。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第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傅玮现场处理投诉。 通讯员刘舒康摄
进一步调查发现,消费者在办卡时,商家并未提供纸面形式的会员协议。针对入会的规定和权利,也只是通过员工口头介绍。
“我们有几百位会员,其他会员都是按照每游玩一个场地扣费一次的规定执行。若是单独对该投诉人按扣费一次游玩两个场地来实施,也是对其他会员不公。”商家负责人认为,如果都这么执行,商家的运营成本也不允许。
考虑到商家成本、其他会员的权利以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湖高新区第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协调。投诉人汪女士卡内剩余约600元,工作人员提出按投诉人所诉原本扣费一次可游玩两个场地约12次改为4次,其余8次按扣费两次的折中解决方案。当事双方接受了该方案,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投诉处理结束后,商家听从了东湖高新区第六市场监管所给出的建议,在游乐场显眼位置张贴了《入会协议》等告知信息,既一目了然,又可以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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