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网讯(全媒体记者王潮)“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此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过程将同步录音录像,保证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近日,市检察院对曾某危险驾驶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意见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办案检察官依法告知了曾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及其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处理意见进行详细说明。曾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此次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察技术人员将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统一封存留档。
据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 (以下简称《同录规定》)相关要求,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落实工作,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督促检察干警转变办案理念,并对办案区技术设备进行了改造升级,强化检务技术保障,主动对接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新常态”。
《同录规定》实施后,进一步提高了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时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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