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农户自拆违建围院。
武汉晚报讯(通讯员喻铭友 陶敬伯 记者陈永权)在自家房前闲置隙地上做围院,也是违法建设。2月23日从新洲区城管部门获悉,该区徐古街周山村村民李某获取该政策法规后,主动咨询,并自行拆除违建院子。
去年11月1日,我市实施新的《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以来,新洲城管部门每周周五举行“拆违进社区”活动,利用该条例单行本和精美画册,图文并茂地向市民群众宣讲查违政策法规,使老百姓“面对面、零距离”接触了解生活中的各类疑似违建问题。
该条例第三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情形,属于“违法建设”范畴。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月20日,听取了法规宣讲后,徐古街周山村村民李某意识到自家闲置隙地上围院可能是违法建设后,主动到城管部门咨询违建及拆违执法相关事宜。因考虑强拆后建筑材料基本成为废弃物,结合李某的实际情况,城管执法部门责成其限期自拆,消除违建问题,并尽可能保住砖砂和石料。
据徐古街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介绍,2月22日上午,在村干部和执法人员的陪同下,李某发动家人将自家屋后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的围院陆续自拆到位,拆下的建筑材料也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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