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日讯(通讯员彭璐 记者李慧紫)“我酒驾,你们直接按酒驾来处理就行了。”近日,袁某刚从外地出差回来,晚上在外吃饭,想着离家不远,便抱着侥幸驾车回家,路上看到交警夜查,知道自己躲不掉了,便自己交代自己喝酒驾车的事实。

司机醉驾被查处。
经江夏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介绍,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酒驾,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醉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袁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夏交警提醒:家人好友间相聚小酌,要始终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牢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切莫酒后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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