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通讯员杨文、李镇海)近日,十堰市签发第1号《十堰市林长令》,对当前林业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据悉,这是十堰市推行林长制以来发布的第一号林长令。
十堰全市各级林长、林长制办公室及市林长制联系单位要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林长制常态化运转,抓好当前林业重点工作,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鄂西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完善林长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和林长制考核办法,加强检查督办;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及时研判森林防灭火形势,加大防火宣传,强化防灭火物质设施建设,提高扑救能力,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
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抢抓季节,及时推进以林相季相改造为主的国土绿化工作,促进森林提质增效,加强林业产业基地、苗圃地、新造林管理,积极筹备2022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适时掀起社会义务植树热潮。
加快推进疫木除治。在确保森林防火、大气环保、人身安全及除治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十堰市委林业工作专题会和全市松材线虫防治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会议要求,加快推进病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监管执法。推进林业综合执法建设,深入开展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全域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依法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滥征乱占、滥砍乱伐、滥捕乱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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