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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公布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湖北发出94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20:46 来源: 大武汉客户端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8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蔡蕾)3月8日,湖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20年—2021年度全省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以及十大典型案例。据悉,2021年度全省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94份,均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耿珊珊 摄

妇女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要职责。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加大反家庭暴力司法保护力度,对侵害妇女、儿童、老人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02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74997件,结案70592件,其中调解24467件,调解率34.66%。

大力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设立一道“隔离墙”。全省法院先后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81份,其中2021年度签发94份,均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根据该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先后发出家庭教育令19份。

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选优配强家事审判队伍,同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推动构建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审判制度。目前,全省106家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或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不断完善寓教于审的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方式,如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办法、心理评估干预等,得到最高法的肯定和推广。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良好氛围。全省法院坚持开展院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法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倡导青少年崇德尚法。截至2021年底,全省法院共计250名干警在271所中小学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责任编辑: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