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满释放人员陈某准备回家。通讯员 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晓晓)“谢谢警官,今后我再也不会做这种事情了,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3月7日上午,在黄石北站,刑满释放人员陈某(女、33岁、吉林省人)拿着通往家乡长春市的车票,对民警的帮助表示感谢。
原来,2021年7月底,陈某将自己新办的银行卡提供给侄儿使用,并以每月100元的价格从中非法获利,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列为网上逃犯。
9月初,在吉林省长春市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开发区·铁山区分局铁山派出所副所长梅和平、熊威前往吉林长春将陈某押解回黄石。
经审讯,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民警耐心普法,陈某知晓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3月5日,是陈某刑满释放的日子。出狱后,她来到铁山派出所领取手机等随身物品。时经6个月,这一天原本是陈某无比期待的日子,可看着手机屏幕从黑到亮,陈某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
该所民警程家文察觉到陈某情绪的变化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经了解得知,陈某的身份证不在身上,且身无分文,她不知如何回家,所以才郁郁寡欢。获悉情况后,民警积极帮助陈某联系亲戚朋友,经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她二姐,将情况告知,对方立即转了500元钱过来。
解决完回家车费后,民警陪同陈某一起提现,并驱车将陈某送往黄石北站,在北站为陈某协调办理了临时身份证明,成功购买了回家的车票。
“多了解些法律知识总是没错的,以后不要再做这类违法犯罪的事情了!”拿到回家车票后,陈某不住地向民警表示感谢,并表态今后一定要做遵纪守法的人,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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