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2日讯 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偏偏有人顶风作案,最终自食苦果。3月9日22时许,东西湖公安分局柏泉派出所民警刘洪玲、王晓璇正在辖区开展治安巡逻,当巡逻至柏泉上湾附近时,发现前方树林中有几束灯光照射,十分可疑,很有可能在非法狩猎。

警方查获的鸟。

嫌疑人在指认物证。

警方查获的打鸟工具。
巡逻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一辆红色轿车停在路旁,车内有3名男子。刘洪玲、王晓璇立即带领巡逻队员悄悄靠近,将3名男子控制。经询问,3名男子都是20岁出头的年龄,还有另外3名朋友在一旁的林内打鸟,不一会,3名男子从树林内走出来,其中一名男子手上拿着弹弓,另两名男子手中提着几只鸟,民警立即上前将3人控制,当场查获野生鸟类18只、强力弹弓1把、钢珠弹110颗、头灯和手电筒各2个。
经查,当日下午,梁某经过柏泉上湾时看到附近有一片树林,他便想着晚上打鸟玩一玩,顺便解解馋,5名朋友和他一拍即合,几人正准备打道回府,将野味好好地做成美味夜宵时,就被巡逻民警逮了个正着。经主管部门和鸟类专家鉴定,梁某等捕获的18只野生鸟类中,有14只为山斑鸠和2只珠颈斑鸠、1只灰背鸫、1只黑脸噪鹛。
据森林警察支队法制科科长张闯介绍,斑鸠、灰背鸫和黑脸噪鹛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动物)。梁某等人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在未办理《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情况下,非法狩猎鸟类野生动物,属于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梁某、易某、田某、范某等4人已被东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如发现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记者徐丹 实习生夏谦雅 通讯员董宏祥 方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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