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创业”是一个让常在外地工作的打工人、企业家热血澎湃的词。3月14日,我市出台荆州市返乡创业有关政策,以补贴、奖补、减免税费、保创业用地等“8举措”全力扶持能人返乡创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在全市形成“能人回归、项目回迁、资金回流”的发展新热潮。
返乡创业“比肩”招商引资
提供创业、场租物业、水电暖费、设备补贴
“返乡创业项目可享受我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返乡创业纳入资智回荆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项目享受与外地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返乡创业人员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的,可按照落户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我市返乡创业项目有“3项补贴”:给予创业补贴。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场租物业费、水电暖费补贴。对入驻返乡创业园区的返乡创业经营实体给予场租物业费、水电暖费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费用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给予购置生产设备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返乡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返乡创业项目予以择优扶持,对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购置生产设备的给予一定补贴。
项目落地有“大奖”
示范项目有奖补、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示范项目落地生根,我市不仅有补贴还有奖补,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还有全额贴息!”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返乡创业系列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我市将持续推进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创建,继续认定一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给予8万元奖补;积极创造条件认定一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并给予一定奖补。争创一批省级示范县、示范园、示范项目,成功认定后,省人社厅分别给予省级示范县100万元、示范园60万元和示范项目10万元奖补;争创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如成功的,省人社厅给予100万元奖补。
针对个人创业者、合伙创业、小微企业创业等对象,我市将以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将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对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贴息,贴息标准一般为3%。
激活“归雁经济”
保障创业用地、给予税费减免
“要‘归巢’,先‘暖巢’,人社部门将为项目落地提供“保姆式”服务。”该负责人掷地有声地表示。
税费减免!我市将依法落实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政策。对返乡创业企业中月销售额15万元及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对返乡创业企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返乡创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暖巢”就要解决好返乡创业项目用地问题。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村庄建设用地整治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我市将优先用于返乡创业生产经营。在创新土地流转政策上,我市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家庭将相对闲置的承包地集中流转给返乡创业企业,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的支持,对返乡人员创办领办家庭农(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的可给予一定补贴;拓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鼓励针对返乡创业人员和企业先行先试。返乡人员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农家乐的,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筑巢引凤,激活“归雁经济”!荆州正敞开怀抱迎接返乡创业人士,期待更多返乡创业项目在家乡找到新机遇、新市场,共创“返乡创业、企业升级、地方发展”的新局面。(记者王子瑶 通讯员曾虹宇)
编辑: 苏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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