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 刘功虎
在市民李浩的建议下,市园林部门近日迅速出动,把三环线部分路段隔离带的花草修剪一新。园林部门的做法让李浩很满意,但他也提出了一个“更正”要求:不要说我是“投诉人”,我是“建言人”。
这个要求很朴实,也有些较真的意味在里头。
“投诉人”,一般指个体权益被侵害的当事人。李浩为什么不喜欢被叫作“投诉人”?因为“我是针对城市某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自己的看法,这并不是投诉,而是出自善意的建议”。隔离带的花草没有及时修剪,或许并未对李浩本人产生什么利益损害,但是引发了他对公共交通安全的担心,留言纯粹是出于对城市的热爱,为了大家共同生活的家园更美好。
市民反映的问题,有些是投诉,有些是建议,只要有益,都对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有利。投诉当然不是找茬、挑刺,被视为“投诉”也不一定要承担什么额外的后果,但是市民就是要厘清其中的区别,“是什么就是什么”。随着现代城市发展,生活品质提升,市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越来越普遍和深入,人们的表达意识、规范意识都在随之递进。人们会越加注意到“投诉”与“建议”的区别,哪怕很细微,哪怕只是文字表达上的差异。不要小看这个差异,它会对参与其中的市民心理产生波澜。
市民把看到的情况、自己的建议,提供反映给政府部门,这是建议而不是投诉,别把建议当成投诉。“我不是‘投诉人’,我是‘建言人’”的心理背后,是宝贵的市民共治热情和意识,是快速提高的市民公共素养。城市治理部门对这种现代化过程中的市民心理进化,应有敏感的把握,在治理实践中,达到与市民的同频共振、同理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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