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3月18日讯(记者梁爽)金融消费中,如果遇到纠纷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武汉城市留言板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金融领域线上互动活动。3月18日上午,武汉市政协委员、湖北省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周永先将做客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直播间(点击蓝字进入直播回看),在线回应网友提问。

周永先博士(图左)做客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直播间。 记者杨涛 摄
有网友提问:日常金融消费中,如果遇到纠纷以及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有哪些渠道可以协调处理?
周永先介绍,当您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六条途径维权——
一是与该金融机构协商解决;
二是向该金融机构或其上级机构投诉;
三是请求依法设立的第三方机构调解;
四是向该金融机构所在地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构投诉;
五是根据与该金融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六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周永先还表示,消费者今后遇到银行业保险业消费中的“烦心事”,可拨打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电话咨询或申请调解。
该调解中心银行纠纷受理部电话:027-88728088,保险纠纷受理部电话:027-8872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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